OOD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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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译至:http://butunclebob.com/ArticleS.UncleBob.PrinciplesOfOod


什么是面向对象的设计?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它的好处是什么?它的成本又是什么?在几乎所有的软件开发人员正在使用某种类型的面向对象的语言的时代,问这些问题可能看起来很可笑。但是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在我看来,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不知道为什么使用这些语言,也不知道如何从中获得最大的好处。

发生在我们这个行业的所有的革命中,有两者是如此之成功,它们已经渗透到我们的血液中以至我们认为它们是理所当然的,这就是结构化编程和面向对象编程。我们所有的主流现代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两种方法的影响。事实上,已经很难写一个不是结构化编程或面向对象编程的程序。我们的主流语言里没有goto,因此这似乎服从结构化编程的最有名的禁令。我们的大多数主流语言都是基于类,不支持不在类里的函数或变量,因此他们似乎遵从面向对象编程中最明显的标志。

这些语言编写的程序可能看起来是结构化和面向对象的,但外表本身是有欺骗性的。往往今天的程序员不知道的作为派生出这些语言学科的基础原则。我将在另一篇博客中讨论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原则。在这篇博客中我想谈谈面向对象编程的原则。

1995年3月,在comp.object,我写了一篇 文章,这是第一次关于一系列OOD原则的论述,这之后我又写了许多次。你会看到它们在我的PPP书中记述,以及在objectmentor网站上的许多文章中,其中还包括一些著名的论断。

这些原则揭示了OOD的依赖管理方面,而不是概念化和建模方面。这并不是说OO是不适于问题空间的概念化,或者说不适用于建模。当然,许多人利用到OO的这些方面。而这些原则和依赖管理联系十分紧密。

依赖管理是我们大多数人所面临的问题。每当我们打开我们的屏幕面对一批令人纠结的遗留代码,这都是极差的依赖管理导致的后果。差的依赖管理导致代码难于修改,碎片化,并缺少重用性。事实上,我在PPP书中谈的几个不同的设计方法都与依赖管理有关。另一方面,当相关性得到良好的管理的话,将保持代码灵活,可靠和可重用性。所以依赖管理,以及这些原则,是软件开发者希望改善的基础。

前五个原则是类的设计原则。它们是:


SRP 单一职责原则 类应该有且只有一个理由去改变。
OCP 开闭原则 你应该去扩展一个类的行为,而不是修改它。
LSP 里氏替换原则 派生类必须能替代其基类。
ISP 接口分离原则 提供client特定的细粒度的接口。
DIP 依赖倒置原则 依靠抽象,而不是一个实例。
原文链接:/javaschema/283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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