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t语句

前端之家收集整理的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set语句前端之家小编觉得挺不错的,现在分享给大家,也给大家做个参考。


将对象引用赋给变量或属性
语法
Set objectvar = {[New] objectexpression | Nothing}
Set 语句的语法包含下面部分:
部分 描述
objectvar 必需的。变量或属性名称,遵循标准变量命名约定。
New 可选的。通常在声明时使用 New,以便可以隐式创建对象。如果 New 与 Set 一起使用,则将创建该类的一个新实例。如果 objectvar 包含了一个对象引用,则在赋新值时释放该引用。不能使用 New 关键字来创建任何内部数据类型的新实例,也不能创建从属对象。
objectexpression 必需的。由对象名,所声明的相同对象类型的其它变量,或者返回相同对象类型的函数方法所组成的表达式。
Nothing 可选的。断绝 objectvar 与任何指定对象的关联。若没有其它变量指向 objectvar 原来所引用的对象,将其赋为 Nothing 会释放该对象所关联的所有系统及内存资源。
说明
为确保合法,objectvar 必须是与所赋对象相一致的对象类型。
Dim、Private、Public、ReDim以及 Static 语句都只声明了引用对象的变量。在用 Set 语句将变量赋为特定对象之前,该变量并没有引用任何实际的对象。
下面的示例说明了如何使用 Dim 来声明 Form1 类型的数组。Form1 实际上还没有实例。然后使用 Set 将新创建的 Form1 的实例的引用赋给 myChildForms 变量。在 MDI 应用程序中可以使用这些代码来创建子窗体。
Dim myChildForms(1 to 4) As Form1
Set myChildForms(1) = New Form1
Set myChildForms(2) = New Form1
Set myChildForms(3) = New Form1
Set myChildForms(4) = New Form1
通常,当使用 Set 将一个对象引用赋给变量时,并不是为该变量创建该对象的一份副本,而是创建该对象的一个引用。可以有多个对象变量引用同一个对象。因为这些变量只是该对象的引用,而不是对象的副本,因此对该对象的任何改动都会反应到所有引用该对象的变量。不过,如果在 Set 语句中使用 New 关键字,那么实际上就会新建一个该对象的实例。

注:以上转自http://hi.baidu.com/zhw0626/blog/item/44e5f189c58e67b00e2444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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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Get、Set 和 Let】

Get就是取属性值 Set就是给对象属性赋值 Let传一个变量 当一个类要向外部公开一个属性(变量)时有两种做法: 1.可直截了当地用Public声明这个变量,这样外部过程就可轻而易举地读写这个变量; 2.用Private声明变量,然后用Property Get.../Property Let...过程向外部公开这个属性(只读/只写)。在Property过程里,可加入数据合法性验证代码,任何读写这个属性的外部过程都必须通过 Property过程的合法性验证,这就是所谓的封装,这样的类更加强健。 事实上,即便我们Public声明属性,VB在后台总是用第二种方法处理这个属性。 当这个变量是一个对象变量(Object)时,用Property Set...过程。

原文链接:https://www.f2er.com/vb/261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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