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口和抽象类真的很难区分开,引文他们很相似,方法都没有定义逻辑,都是供子类是想或继承的。区分二者只要记住一句话:
<FONT style="COLOR: #ff0000">接口是规范,类是实现。
接口的目的是定义一个规范,大家都遵守这个规范。也就是说,从目的上可以很清楚地区分接口和抽象类。那么还是有疑问,既然有了借口,那么为什么还必须有抽象类呢?加入我们要定义一个名为Animal的类,该类有两个子集Dog和Cattle,二者都有两个方法:run()方法和speak()方法。假定Dog和Cattle的“跑(run)”是相同的,因此run()方法具有相同的业务逻辑;而“叫(speak)”是不同的,因此speak()方法的业务逻辑不同。而且,有一个IAnimal的接口规定必须有这两个方法,这意味着Animal类必须实现这两个方法,同样,Dog和Cattle这两个子类也必须有这两个方法吗,那么我们可以这样定义:<div class="codetitle"><a style="CURSOR: pointer" data="11834" class="copybut" id="copybut11834" onclick="doCopy('code11834')"> 代码如下: